《老話一句:媽媽要做自己,需要自己的時間》
對於家有新生兒,期盼著「小孩大了會比較好睡」的朋友,不知道該不該分享翔妹到現在兩歲快三歲,還動輒讓我陪睡四十分鐘的事情⋯⋯
還有翔哥以前這個階段,陪睡一小時以上是日常,陪到後來搞不清楚人生目標除了「小孩快睡」以外還有什麼別的,就這樣還一路陪到五歲⋯⋯妹妹出生時,還必須先陪翔到12點,再陪日夜顛倒的新生兒⋯⋯
啊不過說出來也有可能只是讓沒有這種經驗的父母,覺得我真的很不會帶小孩吧,有點自曝其短的感覺。🥲
但是真的,遇到了就是遇到了,一個是因為高敏又心思細膩,想東想西睡不著,一個就是體力太好,睡眠就是比別人少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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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剛才在黑暗中陪睡了一個小時,連下一部短篇小說的大綱和開頭都想好了,竟然都想好了這個小孩(據說在幼稚園也只睡半小時)還是翻滾著不睡,我一直被迫閉眼陪躺,感覺全身氣血循環不佳,被要求抱睡所以肩頸僵硬,渾身上下都不對勁了起來。
體會過的人才知道,長期長時間陪睡不是什麼溫馨愜意的事情,不想睡的時候被限制躺在床上動也不能動,其實是很不舒服的。
我雖然用這樣的時間閉著眼睛構思小說的情節(順便連現在這篇要怎麼跟大家訴苦都想好了)其實還是覺得,不能給人一種錯誤的印象是—媽媽只要夠努力,時間再少都能找到時間做自己,你看,羽茜不就還能邊帶小孩邊寫書嗎?
給人這種印象的話就非我本意了。因為,那是我的運氣非常好,想做的事情(創作、寫作)是勉強還能在一邊顧小孩一邊將就進行的事情。(而且也是勉強為之)
對於喜歡的事情不同,可能需要更徹底的獨處和放手的時間才能做到的媽媽來說,「有人分擔」才是最重要,也是最關鍵的。
不是純粹看一個媽媽自己「夠不夠努力」,打個比方,如果她想要成就的事情是畫畫,那我所謂閉眼陪睡時構思大綱,甚至黑暗中偷拿手機打字,這種做法就完全不是對她有用的。(在黑暗中能看得出顏色嗎還畫畫呢)
所以,不要說什麼「辦法是人想出來的」,或者是只要媽媽「夠努力」,一定能夠既是媽媽又做自己。
很多時候,只要母職是百分之百的壓在她一個人身上無人分擔,她再努力,腦袋再靈活,也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,一個人的時間和充分的專注,對於想做好什麼事情的人來說,就是絕對必要的。
所以,所以我想說什麼呢(請原諒我陪睡到腦袋混屯⋯)
希望每個媽媽都能有支持她、願意(也有能力)分擔育兒責任的家人。
這對親子和夫妻關係的長遠來說,都是重要的大事。
#她終於睡了我再這樣寫作會青光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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